京珠高速爆炸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8日晚公布事故調查情況,經警方查明,此次爆炸的大貨車實際裝載了18噸爆炸物品,認定此次爆炸物品運輸行為無合法有效運輸手續,涉案5人已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現已查明肇事車輛“贛J17951”總裝載18噸爆炸物品,遠非貨主張平元此前自稱的5噸。
警方查明,肇事車輛攜帶有一張河北省滄州市海興縣公安局開具的,由湖南省瀏陽市洪河煙花材料有限公司運送三味粉10噸、軍工硝8噸前往海興縣出口煙花廠的運輸證,有效期至2009年12月5日。
此次運輸的爆炸物品應從湖南省瀏陽市洪河公司出貨,但實際是從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煙花材料有限公司和蓮花縣六市煙花材料化工廠出貨運出。運輸的廠家、品種、數量、車輛均與爆炸物品運輸證核發的內容不一致,警方認為應認定此次爆炸物品運輸行為無合法有效運輸手續。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