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緊急視頻會議,認定12·14事故為責任事故。施工單位未按規定進行施工前的溝通、檢查和安全評估,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貿然施工導致事故發生。
12月14日10時40分許,中國化學工程第三建設有限公司在北京廣眾源氣體有限責任公司炭黑水空冷器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氣割輸送炭黑水管道時,引燃炭黑水罐體內易燃易爆氣體,致使炭黑水罐體爆炸,罐體飛落至北側廠房約12米高的頂部,當場導致3名作業人員死亡。經查,事故發生地點為北京廣眾源氣體有限責任公司炭黑水儲罐區,事發前,事故罐中尚有部分炭黑水,并溶解了極少量的合成氣并在罐內上部長期聚集,與空氣形成混合氣體。作業人員氣焊切割管線過程中,罐內混合氣體遇明火發生爆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認定,對于動用明火開具動火證及現場安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