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住建局在福永街道召集全市多家房地產、監理公司的代表召開會議,市住建局局長李榮強,市安委辦、市應急辦副主任、12•28事故調查組組長黃佳根等出席。在會上,市住建局稱12•28事故專家組已經得出了初步結論:事故原因是塔吊的頂升系統出現意外,才會發生坍塌。據了解,該塔吊規格型號為Q TZ5510,出廠日期2007年4月21日,由液壓系統驅動進行頂升。
施工方福建三建的代表在事故現場會上做檢討。
市住建局相關人員到現場展開調查。
此外,住建局相關人士還透露,發生坍塌事故時,塔吊上的7名工人均沒有上崗證。
項目經理不知誰在塔吊上
昨天上午,市住建局在福永街道辦主持召開安全會議,在前往開會的中巴上,一名住建局工作人員在匯報工作時稱,12•28事故七名死傷者均沒有上崗證。
這位工作人員稱,據他們調查,七名死傷工人的檔案中均沒有查到上崗證,然而他們卻多次上塔吊施工。這些死傷的工人是由誰找來的?七名工人的工頭黃利平把責任推到了事故中受傷的工人盧佳身上,稱工人是由盧佳找來的。記者了解到,目前盧佳尚不能開口說話。責任人到底是誰要等盧佳開口說話后才能真相大白。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工地的管理相當混亂,工程的項目經理甚至不知道出事時頂升塔吊的人是誰。
在會議上,市住建局相關人士還詳細述說了塔吊倒塌的經過:12月28日下午3時20分左右,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在對商業辦公樓(已建至13層)側的3號塔吊頂升作業過程中發生傾覆。經專家初步分析,由于頂升系統發生意外,上部結構墜落,造成沖擊,導致平衡臂拉桿連接處拉斷,配重塊撞擊塔身,造成塔身彎折翻倒,上部結構平衡臂及配重墜落地面,頂升作業人員墜落,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目前,事故詳細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涉事公司公開道歉
在會上,福建三建、深圳現代監理公司、深圳凱博機電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了檢討發言。施工方福建三建的代表說,他們目前已對死者家屬進行了安頓,安排一部分資金遣散工人,避免工地發生次生事故,他們會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
現代監理有限公司的代表說,此次事故的發生,給深圳造成了極不好的影響,給遇難者家屬帶了巨大的傷害和悲痛,因此“深表痛心和歉意”。凱博機電有限公司的代表也作了檢討發言,向各位死難者表示沉痛哀悼,并介紹了塔吊安裝的過程,表示會吸取教訓。
市應急辦副主任、12•28事故調查組組長黃佳根說,事故肯定有人有刑事責任。他介紹,出事的塔吊公司合同存在問題,合同里的人都跟死者對不上,其中一個死者甚至只有18歲,“十八九歲肯定沒有經過特種行業的訓練……你就不應該讓他上的。”
■善后進展
家屬索賠80萬 公司稱“太高”走人
昨天上午,福建三建的代表在住建局主持召開的會議上,稱爭取在當天下午與其中兩名死者的家屬達成賠償協議。
昨天下午4時,記者在死者家屬所住的酒店找到了死者陳態的家屬,后者一方來了七八個人,陳態出生才幾天的女兒被親屬們輪流抱著,只有在抱著孩子的時候,他們才會露出笑容,陳態的妻子張女士躺在床上,一言不發,默默淌淚。
在酒店的另外一個房間,一場談判正在進行,談判雙方是福建三建的代表與死難工人陳態的家屬。寶安區政府的代表居中協調。
陳態的岳父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索賠80萬元,福建三建方面稱“太高”。“怎么會太高呢?”張先生說,他舉了中山一起建筑事故的案例,稱當時一名死者獲賠98萬元。
雙方沒有談攏,福建三建的代表起身離去,留下政府代表繼續與家屬座談。死者家屬中有一位律師,她向記者證實,陳態與施工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施工方也沒有為他購買工傷保險,所以這些死亡賠償將全部由施工方及相關單位支付,而不是由政府支付。
截至昨日下午5時記者離開時,雙方仍然沒有達成協議。
■聲音
“發生事故的這個工程,不是什么十分疑難、復雜工程,而是一個常規的房建項目。最普通的工程……尤其是這個事故還發生在我市正在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以及針對前不久東莞發生的塔吊事故后而開展的百日大排查爭創百日無事故活動的關鍵時期,這暴露出我們的建筑安全生產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到位、監督不到位、檢查不到位。”——— 市住建局局長李榮強
■事故線索
事故塔吊生產廠家是廣西建工公司,該公司宣稱塔吊質量沒有問題,懷疑是操作不當造成事故。
塔吊的產權歸深圳市東重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凱博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將塔吊安裝完畢。據悉,安裝完畢后通過了安檢。
塔吊第一次頂升作業,東重公司找來七名沒有上崗證的工人上塔吊操作,當時塔吊下沒有安監員監控,監理工程的深圳現代監理公司(項目總監朱仲文)未阻止此不規范行為。
塔吊坍塌,六人死亡,一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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