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13日通報了已造成37人死亡的湖南和江西兩起煤礦重大火災事故,這兩起事故都發生在鄉鎮煤礦,都屬于技改礦井,都是因電氣設備引燃木支護而發生的火災事故。
根據通報,1月5日12時20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立勝煤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這個礦為鄉鎮煤礦,屬技改礦井,設計改造規模為每年6萬噸。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這個礦中間井通往-240米水平暗立井中的電纜超負荷運行起火,引燃巷道木支架,產生大量一氧化碳氣體,致使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死亡。
同時,這個礦井存在如下違法違規問題:礦井技改期間違法組織生產、超深越界開采嚴重;通風系統管理混亂,三條井筒均為進風井,利用與其相鄰的湘潭礦業公司四礦八石門回風,沒有形成獨立回風系統;井下采用多段暗立井布置,沒有供行人的安全出口;入井人員未攜帶自救器;企業勞動組織管理嚴重混亂,下井人數底數不清。
1月8日17時左右,江西省新余市廟上煤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2人死亡。這個鄉鎮煤礦屬技改礦井,設計改造規模為每年6萬噸。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礦井下一水平空氣壓縮機起火引燃巷道木支護,產生大量一氧化碳氣體,致使井下人員中毒窒息死亡。
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指出,這兩起事故暴露出當前一些地區煤礦防滅火工作不到位、電氣設備管理有漏洞,對技改礦井安全監管不嚴格,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等突出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兩部門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煤礦防滅火工作,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加大建設礦井監管監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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