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地震能救援,遇火災能滅火,遇船沉能救人……昨天,省政府下發《關于消防部隊建設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通知》,針對自然災害和生產事故頻發的現狀,我省擬建立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通知說,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不僅要能夠參與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爆炸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救援工作,還要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以及礦山事故、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根據通知,將由省公安消防總隊加掛省綜合應急救援總隊牌子,領導班子組成、隸屬關系、人員編制及管理體制與現行一致。各地按照此方式,組建本地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把應急救援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把綜合應急救援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明確保障標準并及時足額撥付。各級綜合應急救援業務的經費,將主要用于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的裝備、物資及生活保障,不得隨意截留和挪作他用,以確保綜合應急救援工作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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