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0日從金塔縣公安局獲悉,經過該局近2個月時間的全國協查、實地查詢,金塔縣“7·18”礦難的第十三名遇難者“劉海清”的身份近日被確認,系陜西商洛市丹鳳縣的劉衛紅,其家屬日前前往金塔處理尸體并領取死亡補償金。
2010年7月18日上午,金塔縣芨芨臺子煤礦2號礦井發生透水事故,經過搜救,至7月23日凌晨3時40分,確認有13名礦工遇難,公安機關確認其中12名遇難者身份并與遇難者親屬取得了聯系。然而,被煤礦登記并被其他礦工指認為“新疆石河子147團9連劉海清”的遇難礦工身份有誤,公安機關查無此人,給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帶來了難度。
為了查明“劉海清”的真實身份,金塔縣公安局首先在全國無名尸體信息系統、全國指紋識別系統發布了協查通報,還分別在《人民公安報》、《蘭州晨報》、《每日甘肅網》等媒體發布尋找尸源的稿件和帖子。調取“劉海清”生前的電話記錄,撥打了近千個電話,但仍無法確認“劉海清”的身份。
7月29日,金塔縣公安局派出由一名副局長帶隊的調查組,前往新疆石河子、吐魯番、哈密等地區進行調查。調查組拿著“劉海清”的照片“大海里撈針”,所幸哈密鐵路看守所一位退休老民警回憶,十年前曾有一個與照片相像的人在看守所留所服刑。根據這一線索,終于查明劉海清系陜西商洛市丹鳳縣人,1975年11月1日生,1996年起在哈密及甘肅煤礦打工。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金塔縣公安局又派出另一個調查組趕赴陜西調查,找到了劉衛紅唯一的親屬、其兄劉某,并提取了血樣進行DNA鑒定,確認了其親屬關系。至此,“劉海清”身份終于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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