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監總局網站消息,3月3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通報了2010年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情況。通報指出,經營環節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問題依然突出。
據悉,2010年,安監總局委托國家安全生產宜春、醴陵和瀏陽三個煙花爆竹檢測檢驗中心抽檢了9個省(區),共檢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80家、批發企業266家,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1家,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44家。
全國共有21個省(區、市)組織開展了藥物抽檢工作。省局藥物抽檢共檢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907家、批發企業1033家,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2家,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12家。
通報指出了抽檢過程中發現的主要問題:經營環節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問題依然突出;煙花爆竹流向登記、產品標識和購銷合同不健全,經營行為不規范;一些地區對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重視程度減弱,未按要求組織開展和總結藥物抽檢工作;個別地區仍存在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存放在批發企業倉庫、與其經營產品混存的問題;個別地區安全監管不到位,放任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的企業違法生產。
針對本次抽檢情況,國家安監總局提出如下要求:認真核實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來源;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及時向社會公布;進一步依法規范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間的購銷行為;規范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處置工作;高度重視并認真組織開展藥物抽檢工作。
各省局要按照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和年度抽檢比例,繼續認真組織開展2011年度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總局報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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