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19日透露,“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共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157起,死亡965人。其中,建筑施工企業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占55.4%、煤炭企業占7%、石油石化企業占12.1%。
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19日在北京召開。黃淑和在會議上表示,“十一五”期間,央企安全投入年均超過400億元,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保持穩定并趨于好轉。但當前一些領域和部分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頻發的勢頭仍未得到完全遏制,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不可盲目樂觀。
黃淑和指出,當前,央企改革發展的新目標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企業規模擴張和生產經營業務快速發展增加了安全管理風險,用工方式的變化增加了安全管理難度,央企“走出去”步伐加快也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更大挑戰。
黃淑和透露,“十一五”期末,央企純境外營業收入已占總營收的17.37%,較“十五”期末提高了5.5個百分點。
他提示說,全球安全局勢目前仍在惡化,而央企境外項目大多集中在非洲、中東、中亞、東南亞、南美等地區矛盾突出,情況復雜的地區。“十二五”時期,越來越多的央企將涉足海外業務,其面臨的境外法律風險、政治風險和安全風險將會更多。
黃淑和要求,“十二五”期間,央企安全管理和主要安全業績指標要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企業水平,較大及以上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要較“十一五”期間明顯下降。同時應大力推動安全技術攻關,大力提升境外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并加快培養一支具有國際水平的安全監管專業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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