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2時10分,蘭南高速公路上,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4死17傷。而據民警調查,事發其中一個原因,竟是路政查車未設警示標志。
路政人員
違章糾章
經許昌警方初步調查,當天中午12時21分,豫K75532(掛8412)貨車由許昌南站上蘭南高速,下午1時40分,該車因油料不足被迫停在154km+400m處,其主車停在應急車道內,掛車斜停在應急車道和行車道上。司機打電話叫人前來送油,沒有在車后擺放警示標志。
下午2時許,豫R56571皮卡路政巡邏車巡邏至此,兩名路政人員馬某、趙某對貨車進行檢查,沒有擺放反光錐、設置警示標志。
下午2時10分,豫L09853大型客車經過此處,與大貨車相撞,又撞上路政巡邏車。事故當場造成客車上4人死亡(含駕駛員)、15人不同程度受傷,2名路政人員受傷(輕微傷)。經查,該客車運營線路不經此處,屬于違規上高速。
附近曾發生過特大交通事故
據悉,今年1月11日,距此9公里處曾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16死25傷。
為何附近又發生惡性交通事故?許昌市交警部門介紹,“1·11”事故后,省市相關部門對河南省許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比如安裝高速公路超速監控設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等,可是至今一項也沒有落實。
此次事故的發生,除客車違規行駛、駕駛員操作不當等原因外,一個非常重要的間接原因,就是許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路政管理人員的常識性疏忽,路政巡邏車上有反光錐等警示標志,可是沒有按照規定擺放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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