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今年5月注冊,有員工40多名
10月17日,溫嶺市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溫嶺市鑫卓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蔣軍輝批準逮捕。
今年9月9日4時30分許,位于溫嶺市橫峰街道石刺頭村的鑫卓鞋業公司發生火災。由于廠房內堆積著大量的易燃制鞋材料,火勢在短時間內迅速擴散,后蔓延至廠區2樓3間員工宿舍。這場火災過火面積500多平方米,造成7名居住在宿舍的外來務工人員死亡,多人受傷。(詳見本報9月10日第3版)
消防部門認定,火災起火點在廠房中段流水線北端烘箱附近,起火原因是電線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火災發現遲,報警晚,未能進行初期撲救。廠房內存放大量可燃物,沒有采取有效防火分離。電氣線路敷設不合規范要求,導線混接,電線亂拉亂接。員工宿舍與廠房連通,疏散通道寬度不足。這些因素綜合作用,導致了災難的發生。
火災發生當天,鑫卓鞋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蔣軍輝被警方帶走。第二天,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蔣軍輝今年33歲,是橫峰街道石刺頭村人。他的公司是今年5月注冊的,注冊資金10萬元,有員工40多名。
10月10日,溫嶺市公安局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提請對蔣軍輝批準逮捕。溫嶺市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蔣軍輝在廠房內存放大量可燃物,沒有把員工宿舍與廠房分開,聘請無相關資質的電工接拉電線,造成了本次火災事故,已經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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