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教育廳針對夏季學校安全管理特點,結合山東、湖南、黑龍江三起中小學生溺亡事故,迅速采取七條措施,嚴防中小學學生溺亡事故的發生。
一是迅速下發通知,提出八條硬性要求,即禁止學生在沒有家長或成年人陪護下游泳;禁止學生在危險水域邊逗留、玩耍、嬉戲;禁止學生到設置有“禁止游泳”標志的水域游泳;禁止學生在不明水域游泳;禁止學生在惡劣氣候條件下游泳;禁止學生在感冒、生病、身體不適或虛弱時游泳;禁止學生在準備活動不充分時游泳;禁止學生盲目施救。
二是立即組織開展了一次防溺水事故宣傳教育,教育以省內省外近期發生的中小學生溺水淹亡事故為典型案例,通過懸掛橫幅標語,組織觀看防溺水專題教育片和圖片展,發放游泳安全宣傳材料,舉行“珍愛生命、預防溺水”簽名活動和宣誓儀式,開展以游泳安全為主題的班會活動,幫助廣大學生真正從山東、湖南、黑龍江三起中小學生溺亡事故中汲取了教訓,提高了自我保護、珍愛生命的意識。
三是采取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協調當地電視臺播放一條防溺水事故公益廣告的方式,向家長通報省內省外近期發生的學生溺水淹亡事故,告知家長必須承擔起監護人的責任。
四是督促各級各類學校落實了放學老師護送制和學生路隊制。
五是協調當地政府在江、河、湖、塘、池、庫、堰周邊插上了警示木牌,提醒學生不得下水游泳。
六是加強了對江、河、湖、塘、池、庫、堰的安全巡視,有效阻止了學生私自游泳。七是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了防溺亡事故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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