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會發布我省上半年較大安全事故處理情況通報,上半年,我省共發生較大事故28起(煤礦事故除外),截至目前已結案23起,剩余5起事故尚在調查中。
據了解,在已結案的23起事故中,共有1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29人受紀律處分,4個單位1個個人受相關的行政處罰。
其中,今年3月宜都市一非法礦點發生的一起冒頂事故,造成3人死亡,是國家掛牌督辦案件。這起已結案的事故中,共有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14人受紀律處分,兩個單位受相關行政處罰。這是目前已結案事故中受處罰人數最多的一起事故。
此外,武漢市江夏區“3·27”較大特種設備爆炸事故、武漢市長航青山船廠“4·28”較大爆炸事故、荊門市鐘祥“6·13”較大交通事故、武漢市繞城高速“6·19”較大交通事故、十堰市谷竹高速30標在建大橋“6·29”較大建筑施工事故尚在調查處理當中。
通報還指出,上半年發生的28起較大事故中,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地的市(州)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到省安監局落實“說清楚”制度的只有5起,僅占總數的17.9%。
此外,在事故查處結案過程中,少數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存在事故調查時間過長,甚至超過規定的期限,從而影響到事故的查處順利結案的問題。事故責任追究方面,則存在重調查、輕處理,重經濟處罰、輕行政處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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