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3時50分許,S114線17公里處,新疆昌吉往烏魯木齊市米東方向昌吉出口附近,一輛裝有甲縮醛的槽罐車在超車過程中突然起火,所幸消防及時趕到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圖為,3日0時50分許,記者趕到事發現場時看到,起火槽罐車停在路邊,一側輪胎被燒,導致車身傾斜。相關人員正在往3輛小型槽罐車上轉移事起火槽罐車罐內的甲縮醛。
11月3日0時35分,記者在現場看到,現場已被封鎖,車輛排起長隊。槽罐車停在路邊,輪胎被燒化,導致車身向右傾斜,F場可以聞到強烈的刺鼻氣味。
“當時我看到一輛槽罐車超車后不久就著火了,我趕緊剎車,等我下去查看時,火苗已經躥起五六米高了,我們都不敢靠近,擔心槽罐車爆炸,我趕緊報警。”目擊者陶先生說。
事后,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卡子灣大隊副大隊長王全偉告訴記者,起火槽罐車內裝有15噸甲縮醛。民警迅速趕到實施了交通管制,打開了道路中間的隔離護欄,讓小車掉頭離開,指揮大車在路邊有序停靠。11月3日2時20分,事故車輛內的甲縮醛被抽完后,工作人員給槽罐車更換了輪胎,拖離現場。3時30分,交通恢復正常。
據出警的烏市消防支隊振興路中隊救援人員介紹,“據我們了解,槽罐車在超車過程中與一輛超寬車輛發生刮擦,導致罐體破損,部分甲縮醛泄漏起火。”
據王全偉介紹:“夜間超寬車輛是不允許上高速公路的,因此,事故中超寬車要承擔一定責任。超寬車上路前應與交警和路政部門取得聯系,車輛通行時,前方應有引導車,后方應有押運車,而且車輛超寬部分應做好警示工作,比如貼上反光膜。”
據了解,甲縮醛為無色易揮發可燃液體,有氯仿氣味和刺激性。甲縮醛對黏膜有刺激性、麻醉作用。吸入蒸氣可引起鼻和喉刺激,吸入高濃度甲縮醛會出現頭暈等癥狀。
當天1時許,就在過往車輛等待通行時,輔道的引橋處有兩輛轎車發生刮擦。
當日0時30分許,馬師傅駕車途經此處,由于省道上發生槽罐車起火,道路暫時交通管制,馬師傅便掉頭從橋下繞行,結果在引橋處與迎面駛來的一輛轎車發生刮擦,致使馬師傅轎車的前保險杠掉落,車體左側有多處劃傷。
馬師傅說,他對附近路況并不熟悉。“我以為這條路是單行道,沒想到對面會有車。當時對方的車燈很亮,我避讓不及就蹭上了。”
事故發生后,交警很快到達現場,進行初步勘查后,兩輛車先后駛離。
又訊:就在起火的槽罐車被撲滅數小時后,14時,米東區古牧地鎮東工村8組,一輛載有40噸煤焦油的槽罐車在卸油時,因導油管破裂引發火災,沒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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