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明確提出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近日,國務院批復將每年12月2日作為“全國交通安全日”。為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公安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聯合部署開展了以“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為主題的“全國交通安全日”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五進”活動,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排查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工作機制;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重大事故案例和典型經驗的宣傳報道,警示教育全社會提高安全意識;各級文明辦要切實加大公益宣傳力度,廣泛組織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中小學校利用主題班會、黑板報、校園廣播等,宣講不遵守交通信號的危害,通過“小手拉大手”將文明交通理念傳遞到每個家庭;交通運輸部門要大力實施駕駛人素質教育工程,指導交通運輸企業開展遵守交通信號、“文明交通宣誓承諾”等主題宣傳及實踐活動,突出企業交通安全文化建設;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利用各種普法陣地集中開展“全國交通安全日”法制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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