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記者從江蘇省安監局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江蘇對于瞞報的處罰非常嚴格,經濟處罰100萬元起步,最高可罰500萬元。
省安監局副局長喻鴻斌介紹,國家對瞞報有規定,發生事故必須在限定期限如實上報,“我們對瞞報的處罰相當重,除了對企業資質進行行政處罰外,還有經濟處罰。”從100萬起步,最高可罰500萬。此外,還將追究刑事上的責任。
他還表示,2013年江蘇對于瞞報會有更強手段,例如將通過新聞通氣會向媒體發布,利用輿論監督等方式杜絕瞞報,“歡迎全社會幫我們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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