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13日公布了三起重大煤礦事故的處理結果,11名責任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2人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57人受到撤職、降級、記大過等處分和相應的黨紀處分,3個責任單位被罰款總計580萬元。
這三起重大事故共造成61人死亡,30人受傷,直接損失總計7645萬元,均被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
2013年3月12日,水城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馬場煤礦發生事故,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傷。調查認定為責任事故,對責任單位馬場煤礦處200萬元的罰款,責令其停建整頓;4名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24人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
2013年1月18日,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造成13人死亡,3人受傷。調查認定為責任事故,對責任單位金佳煤礦處190萬元罰款,責令停產整頓;3名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16人分別給予撤職等和相應黨紀處分;責成事發地盤縣政府、六盤水市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2012年11月24日,貴州盤南煤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響水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造成23人死亡,5人受傷。調查認定為責任事故,對責任單位響水礦井處190萬元的罰款,并責令整頓;對涉及違法的4名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其中2人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17人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責成盤南煤炭的四家股東單位分別向省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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