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事發煤礦擔任相關負責人的王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聯建樓是鋼筋混凝土澆灌的框架結構,聯建樓里設置有澡堂、更衣室、調度室、洗衣房等,“什么都建在一塊,所以叫聯建樓。”
王先生說,事發煤礦已經有十幾年歷史了,在當地屬于中等煤礦,采用機械化作業。依照慣例,早上六點,礦工在聯建樓開班前會,媒體報道6點50分左右發生火災事故,王先生推測,這時工人應該開始在更衣室換衣服,準備下井作業。
永泰煤礦集團調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稱,事發在礦上,事故相關情況需要“找領導”。離石區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稱,暫不清楚救援進展,將統一對外發布信息。
公開資料顯示,涉事公司山西呂梁離石區永聚煤業有限公司是山西東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型民營企業之一,位于呂梁市)旗下一座設計能力120萬噸/年的礦井。礦井始建于2008年,目前在冊職工1227人。
天眼查股權穿透顯示,永聚煤業成立于2012年,位于山西省呂梁市,為山西東泰能源集團(下稱東泰能源)旗下企業,是一家以從事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為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王慶斌。東泰能源為山西省大型民營企業之一。
永聚煤業的注冊資本為3151萬元,屬于大型企業,超過了88%的山西省同行,超過全國范圍內92%的同行。
官網信息顯示,永聚煤業旗下擁有一座設計能力120萬噸/年的礦井,井田地處河東煤田離石煤炭規劃礦區東北部。
礦井始建于2008年,2009年經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組辦公室批復,由原山西離石菁蒿焉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恒安益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呂梁離石泰寧煤業有限公司兼并重組整合而成。目前礦井在冊職工1227人,特殊工種153人,各隊組管理人員配備齊全。
天眼查顯示,永聚煤業存在的自身風險高達121處。
2017-2022年間,其受到11次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共計92萬元,處罰單位包括當地煤炭工業局、人社局、環保局、稅務局稽查局、能源局等,事由包括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超標、違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違反“未批先建”制度案等。
2017年,呂梁市煤炭工業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標準,對永聚煤業做出責令停產停業處罰,處罰事由為該礦在竣工驗收后生產能力等相關生產要素信息未公告。
此外,永聚煤業還有六次環保處罰,涉及金額90.185萬元;曾14次成為被執行人,涉及總金額超23億元。
發生火災哪種原因易造成人員傷亡
其實在發生火災時,火勢并非屬于第一位的殺手。處于第一位殺手的是火災發生后產生的濃煙。
濃煙導致人員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一氧化碳中毒。當濃煙空氣中的一氧化碳濃度達1.3%時,人們吸引大量含有一氧化碳的濃煙將導致昏迷,呼吸13分鐘及以上就會發生死亡事故,冬季所說的煤氣中毒就是煤炭燃燒不充分產生一氧化碳氣體,或者煤氣泄漏造成的結果。
一般情況下,我們常用的建筑材料在燃燒時所產生的有害氣體,其中一氧化碳的氣體含量高達2.5%。
除此之外,在火災中濃煙中還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在通常的情況下,二氧化碳在空氣中約占0.06%,當其濃度達到2%時,人就會感到呼吸困難,達到6%、7%時,人就會窒息死亡。
我們都知道空氣中氧氣含量大概在21%左右,氮氣含量為78%,其他氣體含量為1%。當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增加的時候,在同樣的大氣壓下,氧氣含量與氮氣含量必定降低,當氧氣含量降低至一定程度時,在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綜合作用下,人員就容易發生窒息。
生產安全事故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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