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鞍山市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危險氣體生產、經營、儲存、充裝、運輸等各環節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8月8日,市安委會專門組織召開了由所屬縣(市)區安監局局長、市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公用事業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氣體工作的主管領導以及市安監局相關業務處室有關人員參加的危險氣體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對開展危險氣體隱患排查行動做了具體部署和安排。8月9日,市安委會制定并下發了《關于開展危險氣體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鞍安委發[2007]21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此次危險氣體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對象、重點、內容、時間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此次危險氣體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工作,集中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全市所有的危險氣體生產、經營、儲存、充裝、運輸等單位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治,重點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充裝和非法運輸危險氣體的單位和業戶,全面整頓危險氣體的生產、經營、儲存、充裝、運輸市場經營秩序,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氣體生產經營單位,該關的關、該停的停、該取締的堅決取締。此次危險氣體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采取企業自查、行業主管部門專項排查、安全監管部門重點督察、新聞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地毯式全面排查,由市安委會辦公室統一協調推進,確保收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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