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由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的四個省級督查組分赴全省各地市,對各產煤設區市和省煤炭集團公司所屬煤礦企業進行煤礦百日安全督查。
4月30日,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和江西省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聯合印發了《江西省煤礦百日安全督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督查時間為五月初至七月底。從五月初開始至六月底,各煤礦企業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全面進行自查自糾和整改;同時,省級督查組開展督查。七月初至七月底,省級督查組繼續開展督查并配合省政府督查組督查。省督查組將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督查、召開座談會、反饋意見等方法進行督查,督查后將及時向地方政府通報督查情況,交換意見,提出建議。工作方案同時要求,各產煤設區市煤炭行業管理及安全監管部門要派出督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煤礦進行安全督查。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所屬煤礦企業對下屬礦井要派出人員駐礦督查。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