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第六督查組意見,進一步加強全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解決應急預案編制、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督查組的要求,吉林省安全監管局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針對預案不規范、針對性差、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特別是個別中小企業還沒有制定預案。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解決應急預案“有沒有”、“好不好用”、“管不管用”的問題。
二是堅持制度,進一步規范應急預案管理。(一)按照國家總局和省政府的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制定應急預案,沒有制定的要抓緊制定,已制定的要不斷完善。編制應急預案要以國家總局頒布的《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為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充分分析和認識危險性和脆弱性,制定科學、實用的操作規范,保證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二)應急預案必須經過評審后發布實施,評審可采取內部評審或專家評審的方式進行。(三)應急預案要進行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高危行業企業和存在重大危險源的企業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要把功能演練和綜合演練相結合、平時崗位演練和集中演練相結合,實現演練的經常化、制度化,不斷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四)應急預案要按“屬地原則”備案,生產經營單位要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
三是加強指導,把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按照應急預案管理的要求,加強對基層和企業的檢查和指導,不但要解決預案“有沒有”、“標不標準”的問題,更要解決“管不管用”的問題。要結合當前正在進行的化工企業、非煤礦山安全大檢查,將危險化學品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等高危行業和未整改重大隱患的應急預案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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