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第二河務局水政監察大隊積極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大力開展水政為民便民利民活動,推行了“一表、兩書、兩亮”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水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表”即水政大隊監督評議表,表上列出案號、結案方式、承辦部門、承辦人姓名、滿意欄和不滿意欄,列舉了十二種違法辦案現象,并在表上附上舉報電話,當事人和水政人員在辦案活動中如發現水政人員有違紀行為,一個電話就可向該局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對水政人員辦案的監督。
“兩書”即向辦理河道建設項目者發送“辦理河道建設項目須知”和“河道建設項目注意事項”,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兩亮”即:執行公務亮證,要求辦案人員在執行公務中,出示工作證,亮明執法身份,文明執法;平時亮牌,要求全體水政人員在工作時間內,辦公桌上規范擺放統一制作的桌牌,佩戴統一制作的胸牌,公示每名水政人員的姓名和職務,隨時接受群眾監督。
這項措施的實施,將水政人員的執法行為有效置于群眾監督之下,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和規范性,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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