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堅決制止和糾正領導干部私自駕駛公務用車的現象。鄭州河務局劉培中局長在3月16日全局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強調指出:局屬各單位領導干部、班子成員凡配備專職司機的一律不準駕駛公務車輛。
劉培中局長同時指出:加強公務用車管理,事關個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事關家庭和社會穩定,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事關黨風廉政建設成效。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車輛管理制度。把公車管理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單位“一把手”要負總責,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針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出臺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有效措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今日,該局紀檢組監察處對禁止領導干部駕駛公務車輛進行了督查,各單位都能認真貫徹會議精神,積極進行自查自糾,個別領導干部私自駕駛公務用車的現象得到了遏制,廣大干部職工無不對這一舉措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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