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交警東港大隊組織開展警車使用和涉案車輛管理工作大檢查活動,通過全警動員、重申“五條禁令”、簽訂《警車使用責任書》和涉案車輛管理“回頭看”等辦法,認真查找兩項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和薄弱環節,切實杜絕違規問題的發生。
大檢查活動中,大隊按照上級的通知要求,于7月29日下午召開全體民警會議,把警用車輛管理落實到人頭,并與每一駕駛警用車輛的民警簽訂《警車使用責任書》,要求所有駕駛警車民警嚴格做到“四個必須”:必須自覺遵守“五條禁令”,必須按規定穿著警服,必須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警官證,必須依法駕駛。
為加強指導和管理,大隊領導不定期到轄區各重點路段巡邏管控,檢查監督民警駕駛警車行駛情況,提醒民警自覺遵守規定,依法駕駛車輛,維護良好形象。大隊還指定分管副大隊長丁明峰和科室、分所、中隊負責人專人負責警車和涉案車輛的管理,同時規定大隊值班帶班領導在值班和巡邏過程中,把大檢查活動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加強監督和管理,使警車使用和涉案車輛管理工作始終處于正常監管之中。
活動期間,副大隊長丁明峰親自帶領由裝備、交管科、辦公室負責人組成的檢查小組,對大隊所有警車進行了外觀檢查,對駕駛車輛人員的“三證”進行一一對證,到各中隊和事故處理科認真檢查涉案車輛臺帳,并深入各停車場認真走訪檢查涉案車輛狀況,通過摸清底數、加強監管、督促停車場完善措施的辦法,確保涉案車輛停放期間安全無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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