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交警東港大隊連續破獲三起摩托車交通肇事傷人案。在這三起案件中,三位摩托騎士分別由于交通肇事傷人逃逸或酒后無證駕駛而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0年7月28日19時44分,日照東港轄區海曲西路煙墩嶺路段,一位二輪摩托騎士將一騎自行車人撞傷后駕車逃逸。接警后,大隊事故處理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通過對現場的勘查取證和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魯LKW5**號牌二輪摩托車車主秦某某很快就浮出了水面。不過,其投案的過程卻是幾經周折。當民警趕往秦某家中查案時,得知此人已經于前年離婚,同時賣了房子,不在村子里住了。此后,經過民警多次與其親戚朋友溝通和做思想工作,秦某某終于在9月1日到大隊事故處理科投案自首,并對肇事事實供認不諱。
8月31日21時06分,東港轄區南湖鎮解家峪路段發生摩托車撞傷行人的交通事故則是由于二輪摩托騎士酒后無證駕駛原因所致。接警后,大隊事故處理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當查明肇事人劉某某確系沒有駕駛證,并涉嫌酒后駕車將路邊兩名乘涼人撞傷時,當即將其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驗。此后,劉某某對其酒后無證駕駛肇事傷人的事實供認不諱。
9月1日18時許,大隊事故處理科接到市局指揮中心警情:在海曲西路與昭陽路口西側,一輛二輪摩托車撞傷一騎自行車人后逃逸。值班民警迅速趕赴事發現場,通過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和現場勘查結果,很快鎖定肇事車輛為魯LGP3**二輪摩托車。隨后,辦案民警通過網上查詢肇事車輛號牌信息與車主取得了聯系。車主稱摩托車是其表弟朱某所騎,并提供了朱某的家庭住址。于是,辦案民警立即趕赴朱某家中將其帶回大隊進行詢問。很快,朱某就對交通肇事傷人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上述三位摩托騎士分別因為交通肇事傷人逃逸或酒后無證駕駛而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均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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