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冀中能源邯礦集團陶二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井下干部職工中實行“安全工資發放制度”,以增強井下員工安全壓力,強化安全責任。
該礦從創建行業級安全高效礦井大局出發,立足安全生產實際,全面查找不足,整頓改進。針對部分干部職工安全責任、壓力感不強的實際,該礦從引導職工認清“安全第一、生產第二”、“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出發,創新實施安全工資發放制度,把井下干部職工全部納入安全工資發放范圍之列。該礦規定,2011年安全工資占井下所有生產輔助單位工資的20%,凡當月實現安全生產的予以全額支付;發生重傷及二級以上重大非傷亡事故的責任者,免除當月安全工資;出現一次“三違”扣20元,出現一次違章指揮扣100元,出現較嚴重“三違”一次扣100元,出現嚴重“三違”一次扣300元,累計計算。所有考核數據,以安監處日常統計為準,并按月考核,將考核結果通知各單位按要求造表,把安全工資打到職工個人工資卡上。該礦實行安全工資發放制度以來,形成了安全面前人人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局面,安全工作好與壞直接與井下每一名職工的切身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大大激發了全礦上下改進不足,齊心聚力保安全的積極性。各生產輔助單位紛紛加大自查自糾力度,層層進行安全責任壓力傳遞,有效地擴大了隱患排查覆蓋面,增強了安全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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