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前聯合執法檢查是加強水行政執法,確保安全度汛的一項重要措施。原陽河務局把汛前水行政執法檢查活動作為實施最嚴格的河道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工作,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結合實際情況,深入轄區開展水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這次水行政執法檢查該局按照黃委《關于開展汛前水行政執法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集中力量開展汛前聯合執法檢查,著力查處影響防洪安全的水事違法行為,確保黃河安全度汛。
重點查處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在河道保護范圍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和影響水文監測的林木及高桿作物;在防洪工程管護范圍內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建窯等;在河道內非法采砂、取土和亂堆砂土等;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要求修建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其他影響防洪安全的水事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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