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歷年來把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切合實際,溝通密切,措施得力,積極有效,受到委員們的好評,滿意率為100%,連續兩年被評為“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單位”,經辦人員周志強、黃達先后4次被評為辦理工作先進個人。
該大隊將提案辦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大隊議事日程,領導高度重視,認真履行本單位工作職責,及時制定了《議案辦理工作方案》,由大隊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分項分片包干。根據建議和提案文由,深入實地調查研究,并且革新工作模式,密切聯系代表、委員,經辦民警和分管領導拿到議案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手機上存下代表委員的聯系電話。變“文來文往”為“人來人往”,用“走出去、請進來”的工作理念,采取與代表委員直接見面、電話聯系等方式,想方設法與代表委員取得聯系,溝通想法,交流意見,共同探討工作細節和解決良策。對有條件解決的,積極落實解決,及時答復;暫無條件解決的或者近期政策限制無法辦理的,給予備案,并詳細答復。答復函語氣誠懇、格式嚴格規范。大隊推行“二次辦理嚴把關”制,能辦不能辦的都定期進行逐一排查落實情況,確保件件有回音,不留死角。第二次答復期間解決了原有問題的,馬上制作“二次答復件”,告知代表委員。
在多年的提案辦理工作中,會昌交警大隊深化認識,正確處理“辦理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辦理過程與辦理結果”兩個關系,將代表委員們的建議提案視為“傳經送寶”,將代表委員的批評指正視為“苦口良藥”,觸類旁通,促進交通管理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辦成一個“民心工程”。
在今年的縣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中,侯國雄委員提出“關于加大城區汽車鳴高音喇叭整治力度的提案”,大隊立即組織在城區實地調研,調查發現,少數公交車、商業廣告巡游車在街道上行駛時,使用的喇叭音量過高,噪音擾民。大隊領導將此情況通報給縣環保部門,同時,召集縣內所有客運企業業主座談,大隊領導主持會議,專門對客運車輛使用高音喇叭情況進行通報,要求各業主立即告誡客車駕駛員在城區行駛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各業主承諾馬上對駕駛員進行教育,杜絕類似情況。大隊還派出警力在城區巡邏,及時發現和制止故意鳴笛或長時鳴笛行為,屢教不改或不服從管理教育的,給予依法處罰。6月20日,大隊對侯國雄委員進行回訪時,該委員表示的確更少鳴高音喇叭的現象了,他高興地在《征詢意見表》上寫道:交警大隊辦理本人提案作了大量工作,想了很多辦法,本人表示滿意。
車輛停放是很多人關注的話題,在縣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中,肖波委員提出“關于加強縣城車輛停放管理,給行人留出一個行走空間的提案”,大隊根據這份提案,及時籌劃實施了幾項措施:一、在電視臺、網絡等媒體上開展“規范車輛停放”的宣傳,加大警示力度,讓廣大車主和駕駛人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將在縣電視臺集中曝光一批“亂停亂放”車輛名單,教育廣大車主及其駕駛人規范停車。二、加強勤務巡邏,調派文武壩交警中隊民警在城區主要街道巡查,發現隨意停放車輛,占用人行道的,立即進行糾正,屢教不改或不服從管理教育的,給予依法處罰。三、與城建、城管等部門協調,在城區部分街道增設醒目的警示牌和橫幅標語,用人性化的宣傳標語、一目了然的溫馨提醒,加上“車輛亂停亂放”的處罰規定,來時刻提醒和警示相關車主。四、設立舉報電話。廣大市民發現車輛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以撥打“122”報警電話,民警將及時進行查處或者清理。6月20日在回訪肖波委員時他寫道:交警做了很多艱苦的工作,對提案建議工作及時進行整改和回訪,我很滿意!
代表委員們提出建議、意見和批評,是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權利的方式,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會昌交警部門正確對待提案辦理工作,認真解決委員們反映的問題,以及扎實、負責任的工作實踐和虛心改進的對事態度,很好地實現了委員滿意、政府滿意、群眾滿意,今后更將一如既往地做好提案辦理工作,向全縣人民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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