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信豐“江西省衛生縣城”迎檢工作,切實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按照“哪類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就重點整治”的原則,以“牽手平安行”、“打非治違”整治行動為契機,結合“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重拳出擊開展貨車“拋、酒、滴、漏”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一、部署。為了使貨車“拋、酒、滴、漏”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扎實有效,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大隊于8月15日上午組織各科、室、中隊負責人召開了專題會議,對開展此次專項行動進行了周密部署,對各、科、室、中隊的責職進行了明確分工,強調了黨的十八大前夕開展貨車“拋、酒、滴、漏”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并成立了由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交管大隊長劉萍任組長,其他大隊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定了《關于開展貨運車輛“拋、灑、滴、漏”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二、宣傳。大隊宣教科制作了20條“嚴禁 ‘拋、酒、滴、漏’ 貨車上路行駛”、 “嚴禁拉運煤灰、煤矸石、工程車運送沙石不遮蓋蓬布上路行駛”、“嚴厲整治貨車‘拋、灑、滴、漏’,為黨的十八大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等宣傳橫幅懸掛于煤礦、建筑工地、沙石廠等“拋、酒、滴、漏”集中的場所。更新了交通安全宣傳車宣傳內容,交通安全宣傳車不間斷在城區、煤礦、建筑工地、沙石廠等附近路段巡回宣傳貨車“拋、酒、滴、漏”的危害性,提醒廣大貨車業主和駕駛人拉運飄灑物質須按規定遮蓋蓬布。同時,大隊制作了“拋、酒、滴、漏”宣傳單,由各中隊按照管轄區域向貨運駕駛人發放,一旦查處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卸貨、處罰。
三、排查。各中隊深入轄區對各廠礦、煤礦、建筑工地、沙石廠拉運貨車、工程車進行一次全面模底、逐一排查,對各車輛的戶主、車牌號、營運路線登記造冊,做好宣傳解釋、說服工作,并向駕駛人、車主發放“拋、酒、滴、漏”宣傳單,督促貨運駕駛人、車主在運輸貨物時不能超出車箱邊板,并按規定遮蓋蓬布。
四、整治。整治行動實行中隊聯勤制,共設5個執勤點,即嘉定、西牛、大塘埠、大橋、正平等執勤點,每天6時至13時,13時至19時兩個時間段,由各中隊輪流執勤,整治貨車“拋、灑、滴、漏”違法行為。對查處的“拋、灑、滴、漏”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處罰,并對駕駛人實行扣分,責令駕駛人(車主)按規定糾正違法行為后方可放行。針對夜間“拋、灑、滴、漏”交通違法行為,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大隊設置的高清測速卡口,篩選違法車輛照片登錄交通違法系統,并及時告知違法車主。(譚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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