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濮陽第二河務局在水政執法工作中,創新一系列的方法措施,穩步推進了水政工作積極健康的發展。
1、《水法》及水法規的宣傳與實際工作相結合。
近年來,濮陽第二河務局在廣泛深入宣傳水事法規的基礎上,做好日常水事管理工作,熱情為群眾服務,使群眾知法、守法,避免其過失違法,同時,結合實際執法工作,通過典型案例,堅持常年不懈地宣傳、講解,打破“宣傳一陣風、過后沒人管”的工作作風,克服“差不多”的思想和“突擊一下”的做法。
2、內增素質,外塑形象,通過幾年的規范化建設,濮陽第二河務局水政執法人員的政策水平與工作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從長遠來看,還不具備高科技水利執法的條件。因此,該局特別重視水政執法人員后備人才的選拔和培養,選用了一批懂業務、有經驗、素質好的人員充實到水政執法隊伍中,并對現有執法人員抓好經常性的執法培訓和業務學習,以達到能夠熟練運用《水法》及水法規,在執法中做到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以樹立水利執法部門的威信和形象。
3、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規章制度。
為使《水法》及水法規真正得到落實,體現“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保護公民、法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造就一支執法準確有力、工作廉潔干練的執法隊伍,近年來,該局建立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其執法行為,充分發揮水政機構的綜合執法職能,使各項水利法制建設工作在水政機構的統一組織、領導和監督下有序進行。
4、切實加強河道管理,確保防洪安全該局根據《防洪法》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條例》的要求,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以查處水事案件為重點的專項執法活動,堅決遏制在河道內“亂建、亂倒、亂挖”等違法活動,維護河道健康運行,切實保障防洪安全。
5、加強水政機構和水政監察隊伍建設
濮陽第二河務局積極推進水行政執法隊伍制度建設,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為重點,明確執法崗位,分解執法職責,嚴格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標準,把執法責任真正落到實處,貫穿到水利行政監察、行政處罰等各個環節,依靠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實現秉公執法、文明執法、優質執法。
隨著國家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進程的加快,水利法制建設工作必然得到加強與發展,水政工作是充滿希望和前途的。新的世紀,水政工作既面臨著問題與挑戰,更面臨著機遇與發展,濮陽第二河務局水政工作人員充滿信心,鼓足干勁,努力改變水政工作現狀,切實提高水政工作的地位,為促進和保障水利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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