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肅省金塔縣將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強工礦商貿企業復產驗收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按行業(領域),分別成立全縣煤礦復產驗收領導小組、非煤礦山復產驗收領導小組、危險化學品復產驗收領導小組和工商企業復產驗收領導小組,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相關單位主管領導為副組長,組成復產驗收領導小組進行驗收。
二是明確驗收時間。規定從3月1日起開始驗收,此前一律由企業自已做復產驗收準備工作和自查自驗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提前驗收時間。
三是制定驗收標準。按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水利工程、工業企業等行業制定復產驗收標準,從證件證照、人員培訓、持證上崗、風險押金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辦理、管理機構成立、安管人員配備、設備檢測維修、職業健康體檢、勞動防護、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制定詳細的驗收標準,進行一一量化驗收,并制定否決項,凡是因否決項或達不到驗收標準的,一律不準開工生產。
四是規范驗收程序。規定先由企業申請,驗收組人員進行資料審核和現場審核,達到驗收標準的,由驗收組人員簽字同意后報驗收組會議研究決定下達開工許可通知,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進行整改,經整改后再次申請復驗。煤礦驗收還要經驗收組組長簽字后報縣政府進行審批、報市安監局備案后方可開工。非煤礦山驗收則要由驗收組組長簽字后報縣政府主管副縣長進行審核審批簽字。驗收實行“誰主管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凡是在復產驗收中違反程序、違反規定、違反標準的,一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