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濮陽第二河務局水政監察大隊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在執法工作中制定“五制”措施,為建設全新高效的執法隊伍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是執法考核評議制。制定了《水政監察員責任分工》、《水政監察員考核獎懲辦法》等制度,明確執法人員任務、職責,并把工作表現和執法目標、崗位職責任務完成情況與個人評優評先結合,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結合,作為個人評優評先、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二是水政執法責任制。制定了《水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意見》、《錯案追究制度》、《水政監察人員崗位責任制》等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并狠抓落實。明確了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水行政執法負總責,分管局長為第二責任人,水政科長對委托范圍內的執法活動承擔領導責任,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的管理辦法,有效地規范了水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范圍、權法權限、執法程序和執法責任。
三是執法巡查制。建立了執法巡查小組,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執法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及時糾正和制止水事違法行為,將水事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變事后查處為事前預防和監督,建立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四是服務承諾制。把服務態度、服務標準、服務質量、辦理程序、完成時限、向社會公開承諾,對在工作中服務態度冷淡、生硬、蠻橫、粗暴或者不主動、不熱情的,給予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換崗或嚴肅處理;對故意刁難服務對象和執法對象的,給予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
五是執法監督制。局黨組與每一位執法人員簽訂“責任承諾書”,來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設立稽查室,制定了《稽查制度》,對全局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實行全程監督,包括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的言行、儀表、執法程序,以及是否接受當事人宴請,是否服務到位等方面,做到及時預防和制止違規違紀行為;成立“水事案件審議小組”,對查處的水事案件進行剖析、復查,對當事人進行回訪制,聽意見,找差距,查不足,從而堵塞了水行政處罰的隨意變更。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