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尹安學、王漫琪報道:據廣東省汕頭市消防支隊及專家的綜合分析,“6·10”汕頭特大火災事故之所以造成如此重大后果,直接原因是因為報警不及時和缺少消防水源。
最新調查顯示,著火已半小時即12時15分,一位路人發現賓館著火,才報的警。消防專家說,報警遲,貽誤了救人和撲救火災的最佳時機。當消防員到達現場時,火場內部的部分人員已經遇難或處于昏厥,不僅本身喪失逃生能力,而且給消防隊搜救工作帶來困難。另外,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欠缺。火災現場過火面積大,由于缺乏消防水源,只能靠消防車接力運水滅火,延誤了滅火最佳時間。
“我們在酒店外發現二樓冒煙,我馬上準備打電話報警,可老板卻說問題不大不用報警,免得酒店生意受影響。”在華南賓館打工的張龍聞說,火災發生后,老板杜某命令員工們先切斷電源。然而沒想到火勢越來越大,樓道安裝的消防警鈴按不響,賓館里在場人員沒有人站出來組織疏散住客,只顧各自逃命。直到二樓開始燃起明火,杜某仍然沒有去疏散酒店人員。
消防隊員趕到火災現場之后,只在賓館周圍找到兩個消防栓,而且水壓很低,最后暫時中斷整個潮南區的供水,將水力全部集中到火災現場,才保證了正常的水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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