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13時40分左右,華晉焦煤公司王家嶺煤礦碟子溝項目部發生一起特別重大透水事故。當班井下261人,108人安全升井,另有153人被困井下。經過3000多搶險救援人員八晝夜的搶救,115名工人被成功救出。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7名工人遇難,仍有1名工人下落不明。4月13日,國務院調查組成立,對事故原因、責任追究等展開全面調查。回顧這起事故,搶險救援的經驗值得總結,事故的教訓更應吸取,煤炭行業特別是基建礦井的安全生產問題同樣引人關注。
中國事故救援史上的奇跡如何創造?
從4月5日零時28分開始,直至當日14時許,王家嶺煤礦“3•28”透水事故先后有兩批共115名被困工人在被困190多個小時后獲救,并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目前這些工人全部沒有生命危險。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在王家嶺礦事故救援現場說,此次救援創造了中國事故救援史上的奇跡。
奇跡的產生,與115名被困工人“不放棄,不自棄”的頑強生命力密不可分,同樣取決于事故救援的科學決策部署及創造性的組織實施。一些安監、搶險救援專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總結這些經驗,對一個煤礦乃至其他安全事故多發的國家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科學決策部署是根本保證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在4月13日國務院華晉焦煤公司王家嶺礦“3•2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說:“黨中央、國務院對事故搶險救援等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決策部署,是整個救援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的根本保證和強大動力。”
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作出緊急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搶救井下人員,嚴防發生次生事故。溫家寶總理也立即作出指示,要求盡快摸清井下情況,加大排水力度。堅定信心,周密組織,千方百計,爭分奪秒,全力以赴救人。受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委派,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帶領安監、衛生、工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緊急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指揮搶險工作,全面作出了“排水救人、通風救人、科學救人”的決策部署。此后,中央領導還多次通過電話、電報、視頻等,了解救援進展,并給予有力指導。
115名被困工人成功獲救后,一些安監、救援專家紛紛表示,搶險救援的實踐表明,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搶險救援的決策部署十分正確,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在排水救人、通風救人、科學救人三條原則指導下,搶險救援工作得以科學有效開展,整個救援沒有產生任何次生災害。”山西省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劉德政說。
與此同時,在搶險救援過程中,從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到搶險救援指揮部始終保持一種堅定的信心和信念,救援人員一以貫之,盡最大努力,爭分奪秒、晝夜奮戰。現場一位救援人員告訴記者:“這種不拋棄、不放棄的信心和信念,使救援人員始終保持了一種昂揚的戰斗力,使救援工作能夠持之以恒地快速開展,為救援成功奠定了基礎。”
靠前指揮全力支持是重要保障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國家煤監局局長趙鐵錘等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并一直在現場指揮協調搶險救援。
事故發生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反應迅速。省委書記張寶順、省長王君立即率領相關人員及時趕到現場,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靠前指揮,作出一系列部署,全力組織搶救、救治等各項工作。同時表示,山西“要人給人、要物給物、要錢給錢”。在此后的救援過程中,山西省委、省政府以及國家安監總局主要領導多次坐鎮督戰,堅持每天召開專題會議研判形勢、部署下一步救援工作,并下井考察指導救援工作。
山西多家煤礦企業、煤田地質單位、科研院所紛紛伸出援手,多家企業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親自帶領救援隊伍,跟班指揮、連續作戰。省和有關市縣黨委、政府調集機關干部、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民警、醫護人員全力參與。
在救援的前幾天,運送物資的車輛一度排起2.5公里的長龍。在短短幾天內,救援現場云集了3000多人的各類救援人員,后來增加到5000余人。救援人員涉及救援工人、煤炭地質水利等方面的技術專家、專業救護隊、電力保障、應急通訊、醫生護士等各個方面,涵蓋事故救援、后勤保障、醫療救治等各個環節。
創造性地落實救援方案是關鍵
盡管救援物資多、人員多、任務重,但救援現場一直保持穩定狀態,救援工作及時、快捷、有效、有序、有力展開。劉德政說:“這些成效的取得,充分體現出主要領導決策在前、部署在前、指揮在前的作用。”透水事故的搶險救援,排水是根本前提。如何根據實際情況、最快最安全地排水成為關鍵。在經過多次考察、科學論證的基礎上,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部形成四條排水方案:一是從井下直接向井外排水,二是向井下空巷倒水,三是通過水平鉆孔排水,四是地面垂直鉆孔排水。
通過實施這四條排水方案,在重新安裝排水設施的條件下,事故救援用七天七夜的時間排水13余萬立方米,使井下水位下降10余米。為4日深夜的井下搜救以及被困工人的成功獲救創造了決定性的條件。劉德政在事后總結說:“現在看來,再沒有比這更好的方案了。”
劉德政說,相對于傳統的往井外抽水,向井下空巷倒水具有短、平、快、揚程低等優勢,明顯加快了排水進度。水平鉆孔排水是通過水平打孔的方式,將倒到空巷中的積水直接排出,如果沒有這一措施,井下空巷只能容納8000立方米的積水。
在救援過程中,山西省煤炭地質局的煤田地質人員由地面垂直向井下打了兩個鉆孔。其中1號用來排水,2號作為生命通道。特別是2號通道在4月2日成功實現了井上與災區的直接溝通,傳遞出了井下被困人員的生命信息,并向井下投遞了食物。劉德政說:“來自井下的信息極大地激勵了井上救援人員,井上傳遞下去的信息也極大地鼓舞了被困人員的信心。”
劉德政說:“往井下空巷倒水、水平鉆孔排水以及垂直鉆孔排水三套排水方案在此次救援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其總排水量占全部排水量的一半左右。”
山西省礦山地質應急救援中心主任袁新文等專家告訴記者,水平鉆孔以及垂直鉆孔,都屬于精度鉆探技術,一個是瓦斯鉆孔技術,一個是煤炭地質勘探技術,此次應用于礦山救援尚屬首次。實踐證明,這兩項技術在礦山救援過程中能夠發揮突出作用,也為煤炭事故救援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
不該發生的事故緣何發生?
雖然王家嶺煤礦事故救援取得重大成效,甚至創造了“奇跡”,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這起事故仍然造成37名工人遇難、1人下落不明,是一起特別重大的責任事故。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說:“救援過程中,黨和政府、企業單位、社會各界投入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做出了艱苦的努力。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對地方和企業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重要的是,這起事故給上百個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擊,帶來影響一生的災難和不幸。”
“這是一起明顯的責任事故,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駱琳說。那么,一起原本不該發生的事故緣何還是發生了?
工人施工經驗絕大多數來自小礦
王家嶺煤礦年設計能力600萬噸,其業主是華晉焦煤公司,由中煤第一建設公司63處承建。
事故發生后,記者在一間工棚里看到,4個高低床、八個人擠在一間約20平方米的板房中,下午6點多了,房內還沒有來電。房內墻上掛滿了沾滿泥土的工作服,床下亂扔著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人說:“我在井下干活有七八年了,這個工地是我住過的條件最差的工棚。”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工人只要有小煤礦下井經驗就可以進入王家嶺煤礦井下施工,這些工人的文化水平相當低。與記者交談的11隊的18名工人中,其中有1人是中國礦業大學大專畢業,現任井下技術員,1人讀過高中一年級,3人讀過初中,其余13人都是小學以下文化程度。這部分工人在王家嶺礦井下干得時間較長的四五個月,最短的只有3天。他們來到礦上后,只要有井下工作經驗就可直接下井作業。
一名工人獲救出井后表示,自己事故發生前一天才來到礦上,第二天就被安排下井干活了。
接受采訪的山西長治市籍3名工人的井下工作經驗都來自小煤礦。他們說,絕大部分工人的井下工作經驗都來自小煤礦,來這里的渠道大多是靠親戚、朋友介紹。
記者問他們在井下工作是否安全時,他們覺得國有大礦總比小煤礦安全,沒想到還是出了大事。
平時隱患重重 先兆未獲重視
事故發生后,記者在現場采訪了數十位工人,他們普遍反映,王家嶺礦在平時就是隱患重重;在透水事故發生前的三四天內,井下已經出現征兆,但反映上去后沒人重視。
一名安徽籍的陳姓工人曾在全國各地干了20多年的煤礦。他說“我從來沒有見過這么亂的礦,平常在井下作業的人太多。礦上工人基本都是臨時工,來礦上干活連身份證都沒登記。”
一名施工隊隊長說,3月28日12時,調度室給他打電話說27隊的工作面出大水了。他立即給井下打電話,電話已經打不通了。他帶著手下17名工人準備下井救人,走到半路發現巷道已全部被水淹了,他們只好返回地面。
一位學過井下基建,也干過多年基建的徐姓工人說,這個礦井平時施工過程就存在隱患,主要表現在工作量太大、超能力生產、趕進度,井下的通風、排水等設施不能滿足工作面的數量。平時,他與井下一些瓦斯員也交流過,這些瓦斯員說,王家嶺礦井下施工管理較差,他越來越感到心虛,卻沒想到災難來得這么早。
施工中存在嚴重違規違章行為
有多名工人向記者反映,從3月26日開始,就有井下作業工人升井后發現鞋濕了。3月28日上午,還有工人發現褲腿都濕了。這些跡象向礦上反映之后,卻沒有得到重視。
工人們的說法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那里得到了初步印證。調查組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說,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經初步調查分析,王家嶺礦建設施工中存在著嚴重的違規違章行為,事故充分暴露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嚴格、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等突出問題。
經初步調查分析,王家嶺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水文地質資料未查清,沒有嚴格執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規定,井田內老窯積水情況未查清,就進行回采工作面巷道施工,沒有按要求配備探放水鉆機,未采取打鉆探水措施。
二是勞動組織管理混亂,為了搶工期、趕進度,井下安排15個掘進面同時作業,當班作業人員過度集中,且領導干部帶班制度不落實。
三是現場管理不到位,單純追究產值、速度,忽視安全生產。
四是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實,工作面出現透水征兆后,沒有按照規定采取停止作業、立即撤人等果斷有效措施。
五是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別是今年3月份以來20101工作面回風巷多次發現巷道積水、頂板淋水,但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六是施工組織不合理,違反施工組織程序,在礦井一、二期工程沒有全面完成、主要排水系統沒有建成的情況下,就強行施工三期工程。
七是安全培訓不到位,未對職工進行全員安全培訓,新到職工未培訓就安排上崗作業,部分特殊工種無證上崗。
目前,多部門組成的國務院調查組已就此次事故原因、責任追究等展開調查。駱琳在4月13日國務院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說:“要嚴肅認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給遇難者家屬和受傷職工一個交代,給全社會一個交代。”
還有多少基建礦井存在安全生產隱患?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說“王家嶺礦事故,突出暴露出在建項目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目前全國僅在建煤礦項目就達7039個(設計年生產能力15億噸),大部分已進入大規模建設的高峰期。
王家嶺礦“3•28”透水事故是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里,同類企業、同類礦井再次發生的性質基本相同的事故。3月1日神華集團烏海能源公司駱駝山煤礦在基建巷道施工中發生透水事故,1人死亡7人受傷,31人被困井下(已無生還可能)。
事實上,去年以來,基建礦井安全生產事故已多次發生。2009年5月16日,中煤第一建設公司在位于山西朔州市的同煤浙能麻家梁礦井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發生炮煙中毒事故,11人死亡,6人受傷;8月24日,位于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的山西星光煤業公司發生基建礦井井筒口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礦井設計年生產能力120萬噸;12月27日,山西介休市一座基建礦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12人死亡,礦井設計年生產能力30萬噸。在王家嶺礦“3•28”透水事故發生后的第三天,新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一在建煤礦發生一起10人被困的冒頂事故。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諸多在建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具有一些共同點。
一是安全責任難以切實落實。安監總局、煤監局的通報說,神華集團駱駝山煤礦透水事故的透水點在16號煤層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責任不落實等諸多問題。事故發生后,安監總局和煤監局要求各煤礦企業切實提高礦井水害防御能力,高度重視在建煤礦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礦井水害應急救援工作,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然而,通報剛發不久,王家嶺礦就再次發生同類事故。
二是建設作業人員錯誤操作釀成事故。如山西介休市東溝煤礦事故的原因是井下作業人員私自打開井下密閉,造成采空區瓦斯積聚,導致燃燒事故發生。山西星光煤業公司事故原因是現場施工人員切割鋼筋產生明火,與井內積聚的瓦斯相遇產生爆炸。同煤浙能麻家梁礦井的事故原因是由于工人沒有按規程操作導致事故發生。
在建項目屢發安全事故,也暴露出一些承建企業遍地撒網、多線開花,盲目追求發展規模帶來的管理不足問題。在上述幾起在建項目安全生產事故中,王家嶺、同煤麻家梁、新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的三處在建礦井都是由中煤一建公司承建。中煤一建先后參加了全國20余個省(區)的礦井建設,目前其施工點仍然遍及全國大部分省份。
中煤能源集團有關負責人在王家嶺礦透水事故發生后也表示,點多面廣、戰線過長的生產局面給其管理帶來極大困難和隱患,下一步將收縮戰線。
針對在建項目的安全隱患,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表示,要嚴格落實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責任,深入開展煤礦在建和改擴建項目專項整治,從嚴強化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必須把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列為安全生產的重點,切實落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責任。同時要結合實際,立即組織開展煤礦在建和改擴建項目專項整治。
觀點
安全生產需有治本之策
□晏國政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說:“我們寧可不要王家嶺礦事故搶險救援的‘奇跡’,少一些‘亡羊補牢’;要的是加強管理、有效預防、大幅度減少甚至杜絕事故發生,多一些‘防患于未然’。”這句話時過數日,仍讓人感到記憶猶新。
當我們為王家嶺礦115名工人頑強的生命力感到敬佩、為救援奇跡的產生感到振奮的同時,更應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眾多工人的鮮血和生命時刻在警示我們,要警鐘長鳴、標本兼治,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今年以來,我國安全生產雖然繼續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繼續下降,但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3月份以來事故抬頭和反彈的苗頭較為嚴重,相繼發生了多起煤礦、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重特大事故。尤其是3月份一個月內,連續發生了3起特別重大煤礦事故。
屢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原因多樣。但最根本的是地方政府、部分企業對安全生產仍然不夠重視,甚至存有麻痹、僥幸心理。有法律法規不執行,有制度標準不落實,有安全隱患不排查治理,安全檢查甚至也走了過場。
屢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同樣也表明我國在安全法規、制度、管理、懲處等各方面亟須完善,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在政績觀、效益觀方面的偏差。
血的教訓必然要求我們要警鐘長鳴,更要加快研究和制定安全生產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值得欣慰的是,國家安監總局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安全標準和準入,完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推進安全生產的經濟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積極推進安全科技進步,大力培育形成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加強強制性安全培訓,以尋求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
安全重于天,安全生產也不是某一部門的事。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相關行業和企業都要結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于安全發展的目標,將安全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戰略之中,把加強安全生產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工作內容,把實現安全生產作為提高經濟增長質量的重要考量指標,切實負起責來,抓好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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