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頻繁發生的礦難,我們還能做點什么?有輿論說,每當歲末年初都是事故高發期。言下之意,這段時間事故頻發是正常的。記者注意到,相關領導也這么告誡,歲末年初要采取切實措施,杜絕事故高發。
有網友感慨說,中央有關安全的會議一個接著一個、文件一個接著一個,但礦難也一個接著一個。
其實,就在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指出歲末年初必須認真抓好的七項重點工作,其中第六項就是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溫家寶總理說,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相當嚴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事故頻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我們已經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沒有真正落實,很多還停留在逐級傳達和口頭上,潛伏的安全隱患很多;有些行業生產繃得過緊,安全欠賬較多,安全設施和生產設備落后;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特別是基礎工作薄弱,管理松弛,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嚴重。同時,采礦秩序混亂,安全執法不到位等,也是重要原因。
有了解內情的同行說,因為歲末年初是采暖用煤高峰期,煤炭需求很旺,價格隨之攀升,礦方追逐利潤,超限開采現象很普遍;因為很多單位都定有指標,臨近年末,為了完成任務,“加班”開采現象嚴重,這事關方方面面的效益工資和獎金的及時兌現;因為這個時間要返鄉和探親訪友,所以客流量大,也就是說有足夠的市場需求,這時超采自然不可避免。
是否還有其他原因?記者注意到,沒有一個原因是建立在以人的生命和安全生產為基礎,考慮生產的;幾乎沒有一起事故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背后都有落實責任不到位的因素。既然如此,也就說明,上級機關再三的強調和聲明,一個接一個的文件和會議精神,并沒有落實到安全生產第一線。那這個責任該由誰來負?
令人遺憾的是,記者注意到一個事故的細節就是,2005年11月30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問東風煤礦礦長馬金生和姜姓總工:“你們知道《緊急通知》和《特別規定》嗎?”兩人一臉茫然。李毅中提高聲調,再次問:“你們到底知不知道這兩個文件?”兩人都低下了頭。李毅中怒斥:“你們連民營小煤窯主都不如!”
中國地質大學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國家安全生產理論專家組成員羅云說,任何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偶然的,其背后肯定有可以預防和避免的機會———根據國際學術界研究,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平均有29次輕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隱患。如果此說成立,那么,還會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這只能說明還有比生命代價更誘惑的砝碼。此“誘惑”不除,事故高發怪圈難了。本報記者 萬興亞
李毅中上任后疲于奔波礦難現場
3月19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白堂鄉細水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當天晚上,李毅中趕赴現場。第二天,事故調查領導組成立,李毅中任組長。事故最后造成69人死亡,李毅中在23日接受采訪時情緒激動,怒斥無視國家法律的黑心礦主。
7月11日凌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阜康市神龍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兩天后,成立了國務院新疆阜康神龍煤礦事故調查小組,李毅中任組長并趕赴現場。事故共造成83名礦工遇難。
8月7日,廣東省興寧市大興煤礦發生特別重大透水事故,4天后,國務院事故調查小組成立,李毅中任組長,在現場調查后他曾激憤地說,要讓非法開采小煤礦的人“傾家蕩產”。這一次,123名礦工遇難。
11月27日21時,黑龍江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爆炸事故,李毅中于次日趕赴現場。本次事故造成171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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