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事故中從井下逃生的礦工稱,發現透水后,不少工人區段曾打電話上報,但是井上當時無法判斷事態趨勢,未立即要求工人上井。礦上部分工人反映,煤礦管理者實行的是準軍事化管理。
“很多人養成了習慣,上面的人不命令行動,就不敢行動。”另一位同樣不愿透露姓名的礦工說。
這一說法,得到其他多名礦工的印證。“絕對服從,絕對執行,絕對到位”,是礦區對工人提出的要求,稍有不服從,面臨的就是罰款。
上文不愿透露姓名的第二位礦工認為,在養成絕對服從的習慣后,有的工人們不敢擅自行動,擔心無法完成任務被罰款。
礦工們反映,礦上規定,見到礦上領導,工人必須立正問好,領導可以不理睬工人,但工人不能忽略這個禮數,否則要罰款30—50元;還有,井下脫帽子撓癢被發現,罰款數十元;領導每日出一題,隨時考遇到的工人,不論工種是否和問題吻合,答不出來就帶30元錢去上學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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