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安監局下發通知,針對省級部門實施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明確細則。
其中,屬于本部門負責的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事項,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經過批準,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如果接到的舉報不屬于本部門負責范圍,在10個工作日內,要辦理完移交手續,交到有關部門手上。給予舉報人的獎勵資金,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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