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工礦企業連續發生多起生產安全事故,不僅嚴重威脅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5月17日16時許,位于瑞安市十八家工業區巾子山路30號的瑞安市東日機械廠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一人死亡;5月21日15時許,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燈垟村的瑞安市百度箱包皮件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5月22日21時許,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后林村的溫州一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這幾起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有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風險分析不細致,隱患排查走過場,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對關鍵環節、關鍵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達到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的目的,堅決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現就進一步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筑牢紅線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各鄉鎮(街道)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筑牢安全生產紅線意識,把防范和遏制工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擺上議事日程,認真分析研判轄區企業行業特點與近年來事故原因與規律,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共性問題,結合本轄區實際,及時研究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嚴防類似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對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環節,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屬地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以更加扎實、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堅決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不斷推動我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嚴查事故隱患,嚴格安全監督管理。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十大”攻堅戰以及目前正在開展的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行動部署和工作要求,開展企業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特別是隨著高溫和汛期到來,雷電、暴雨、強風力等影響安全作業、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增多。尤其是5月份連續發生2起觸電事故,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夏季用電安全監管工作,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在夏季來臨之際,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用電檢查,督促企業制訂、落實用電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規范電氣設施設備,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嚴防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夏季用電檢查要點詳見附件)
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群眾防范意識。各鄉鎮(街道)要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志、微博微信等宣傳手段,進一步加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宣傳力度。要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加強對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使其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風險的能力,杜絕“無知無畏”和有章不循。要針對即將到來的夏季高溫、雷雨等極端天氣頻發影響,切實強化夏季用電、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常識的宣傳和教育力度,增強觸電急救常識和自我防范意識,為夏季安全打好“預防針”。
附件:夏季用電安全檢查要點
瑞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5月28日
附件:夏季用電安全檢查要點
1.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標識、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電氣設備。
2.季節性使用的電器,特別是電風扇,一定要經過檢查、維護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必須對供電設備、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支架進行接地保護,接地裝置的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4.總電源、支路和各用電設備都要配置漏電保護器(可選用帶漏電保護器的空氣開關)。
5.要督促工人按規定著裝,盡可能避免身體裸露部分接觸電氣設備等。員工不得赤腳、穿拖鞋或帶鐵釘的皮鞋上班。
6.生產經營場所必須配備專用滅火器,如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等,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滅火器。
7.配備具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電工,做到持證上崗。
8.必須給電氣操作人員和外線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桿、登高用具、安全帶、安全帽、驗電器、標志牌、接地線等安全防護用具。電工操作時必須做到現場有人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