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說,2003年7月13日21時許,
通報指出,以上兩起特大事故的發生,都存在著忽視安全生產工作,安全制度不健全,探放水措施不落實,違規指揮,違章作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推向深入,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通報強調,針對近期煤礦特大透水事故多發勢頭,各級煤礦安全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高度重視,密切注意汛情和煤礦生產情況,加大煤礦防治水的管理和監察力度,督促煤礦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規定,凡礦井水文地質資料不清、防排水系統不完善,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都要堅決責令停產整頓。省國土資源、煤炭、煤礦安全監督等部門,要針對上述情況聯合執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中開展小煤礦超層越界開采專項治理活動,嚴防發生重特大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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