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2004年1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通過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2004年2月16日-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北京召開安全監察局長座談會,會議指出要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學習《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決定》科學地闡述了安全生產與“三個代表”的關系,明確地提出了安全生產與持續發展戰略的內在聯系,確定了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和一系列重大部署,《決定》是指導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為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落實國務院及國家局監察局長會議精神,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推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宣傳教育中心于2004年3月下旬始,舉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宣貫研修班。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主要領導
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各地區行業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培訓講師
黃 毅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
朱義長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 副司長
石少華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監察專員
三、培訓內容及課時安排
課時 |
內 容 |
2學時 |
《決定》宣傳和貫徹的要點及思路 |
2學時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背景 |
4學時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解析 |
2學時 |
《決定》對我國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
4學時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解析 |
2學時 |
討論和答疑 |
四、培訓證書
培訓結束頒發培訓合格證書。請學員自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五、培訓費用
參加培訓人員每人交納培訓及資料費820元。
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培訓時間和地點
培訓地點:北京
培訓對象:第一期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主要領導
第二期 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各地區行業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培訓時間:
第一期 2004年3月27日——3月28日
2004年3月26日報到
(報名截止日期為3月22日)
第二期 2004年4月24日——4月25日
2004年4月23日報到
(報名截止日期為4月19日)
七、報名方式
此次培訓委托北京天地大方安全培訓中心承辦,參加培訓的人員于每期培訓班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見附件)傳真或郵寄至報名辦公室,收到報名表后,報名辦公室會下發正式的報到通知,學員屆時持報到通知報到。
報名辦公室 電話:010-64984488-356、357、358
傳真:010-64948395/64948269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南里6號天建大廈三層報名辦公室
郵編:100029
附件:《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宣傳貫徹研修班報名表
二00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宣貫研修班報名表
(單位蓋章)
姓名 |
性別 |
職務 |
單 位 |
郵編 |
電話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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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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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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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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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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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預定房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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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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