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記者 黃勇 報道 玩忽職守是導致重特大責任事故多發的“罪魁禍首”。記者昨日獲悉,江蘇去年以來共立案查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背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39件39人,同比上升39.3%;39件事故中有三成是重特大事故。
據了解,這39件事故中有16件集中發生在房屋建造、公路建設施工、土地審批、工程拆遷等建設領域,如丹陽市埤城鎮建設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韓金福玩忽職守致使3人死亡、2人受傷案。12件發生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如南京市江寧區安全監督管理站周志明等人玩忽職守致使5人死亡、17人受傷案。還有9件發生在工商、質監等負責監管產品生產和流通的部門,如淮安市清河區工商部門嚴正淮等人疏于監管導致“毒奶粉”流通造成1人死亡、3例“大頭娃娃”案。另有2件發生在漁政監督管理部門。39件事故造成了153人死亡、62人受傷、200余人中毒的嚴重后果。
這39件造成重大事故的瀆職犯罪案件中,有36件是玩忽職守犯罪,占到92.31%;其中35件發生在基層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多為犯罪嫌疑人在履行監管職責時,不盡職責,疏于監管、督促,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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