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汕頭6月17日電 (記者 張肄文)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汕頭潮南“6-10”特大火災事故遇難人員的賠償方案已確定,每位遇難者賠償20萬元。
汕頭市潮南“6·10”特大火災事故,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火災事故中遇難人員的處置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近日,記者就此走訪了潮南區區長黃陵。黃陵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中談到,對妥善處理火災事故中遇難者的賠償問題,汕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指示潮南區委、區政府要依法依規做好遇難者的賠償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誠懇周到地做好遇難者家屬、親友的接待工作。
目前,潮南區政府已經成立了火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組,本著“賠償標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反復研究制訂了《汕頭潮南“6·1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人員賠償方案》,給予此次火災中遇難者每人20萬元的賠償金額,以安撫遇難者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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