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就目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面臨的一些重要問題采訪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
記者:
您到任后,提出了安全生產的“五要素”,已逐漸成為大家的共識,通過幾個月的調查了解,我想您可能對下一步安全生產監管的思路和具體做法已經有了初步設想,您準備怎么做?
李毅中:
安全生產工作千頭萬緒,首先抓什么,是我到任后一直在考慮的問題。有很多深層次的問題如經濟增長方式,管理體制、機制,勞動力大量轉移等,以及過去積累下來的欠賬等一下子解決不了。所以,我認為我們的責任就是在不同崗位上盡能盡職推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責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的到位。當前最重要的一條是安全法制,一條就是安全責任,是我們當前安全生產工作要抓的兩個重要環節。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形成了以《安全生產法》為母法的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體系,涵蓋了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當然需要進一步完善。但我們回過頭來看發生的事故,總能找到是某些行為、操作違反了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程。
然后就是安全責任。事故說到底就是責任不落實,不論是政府、企業還是公民,責任沒有到位就會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記者:
您對于目前安全監管力度不夠,執法不嚴問題有什么辦法?
李毅中:
這個問題確實是安全監管、監察中的一個難題。通知書發了一次又一次,但是就是拒不執行,最后發生了事故。還有的貼上了封條,又被撕下來,顯得安全執法軟弱無力。
對發生的事故查一查,肯定有管理上的原因。
安全監管也存在問題,主要是監管不扎實,執法不嚴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現在想了幾個辦法,第一個辦法是個“笨”辦法,安全監察部門第一次發停產整頓通知書的時候要同時抄送當地同級人民政府,由政府來出面整頓、關閉非法煤礦;如果不聽,安全監察部門第二次再發要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如果還是不聽,第三次發就同時抄送主管工業副省長?傊,就是要把地方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下去,大家共同搞好煤礦的安全整治工作。
第二個辦法就是與有關部門一起聯合執法整頓小煤礦,由安監部門牽頭,聯合國土資源部門、發改委、工商部門按照“五整頓、四關閉”的要求,聯合執法。
還有就是要加大懲罰的力度。現在各省紛紛立法,發生死亡事故至少賠償20萬元;同時加大罰款力度,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倍到5倍的罰款。依法嚴懲,加大事故成本,才能真正記取教訓,警示后人。
記者:
最近曝出個別地方存在“官商勾結”、“官煤勾結”及安監局工作人員瀆職現象,您覺得這是否反映出安監隊伍有些問題?您覺得應該怎么處理?
李毅中:
我們必須正視,目前我國安全監管力量不足,一些人員法律素質不高,執法工作力度不夠大。從全國看,還有7%的地市、18%的縣沒有建立安全監管機構。有的建立了機構,但沒有相應的級別,沒有配備應有的定員,人員的素質也有待于提高,甚至存在一些不正之風,損害了執法人員的形象。
濫用權力和非法利益結盟,是導致礦難頻發的癥結之一。在權力的遮護下,一些黑心老板置最起碼的安全標準和安全投入于不顧,無視礦工生命,瘋狂追逐短期利益。因此,“官商勾結、官煤勾結”已經到了該整治的時候了,必須嚴肅查處,依法嚴懲。
記者:
關于最為百姓關注的煤礦安全問題,不知您是否找到了較好的、符合當前我國國情的解決辦法?
李毅中:
今年國家拿出30億用于煤礦安全的技術改造,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煤礦安全和礦工的關心,也起到示范作用,要建立國家、地方、企業共同投資的機制。
企業是安全設施和技術改造投入的主體,企業必須保證安全設施和安全技術改造的資金投入。財政部、安監總局、發改委已經制定文件規定不同情況的煤礦可提取每噸煤8至10元的安全費用,高瓦斯礦可提15元,特殊情況經地方財政、安監部門批準可據實列支。當前煤炭市場好,煤價高,企業完全可以而且也應該拿出更多的錢投到安全生產中。如全國平均每噸煤提10元,一年就是約200億元。其中國有煤礦,可提140億元。照此下去,加上國家、地方的投入,三年內就可補還505億元的安全欠賬。此外,有些省已執行了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提高了市場準入門檻。煤礦資源有償使用的辦法也在議論之中。這些都是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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