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曹晶晶) 遇難人數達123人的廣東興寧“8·9”礦難給礦山安全監管敲響了警鐘。而黑心礦主曾云高則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礦罪兩項罪名,在9月13日被興寧市人民檢察院批捕。
國務院廣東省梅州市大興煤礦“8·7”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調查組曾表示,已初步了解到礦難背后存在官商勾結的腐敗現象。但在興寧市人民檢察院的逮捕通知書上,沒有表明曾云高涉嫌行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礦罪的最高刑期都不高于有期徒刑7年。
上一篇:廣東興寧礦難礦主曾云高因責任事故罪被批捕
下一篇:廣東興寧特大礦難18名責任人已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