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商洛訊 (記者 冀暉)昨日,本報報道了龍鋼集團木龍溝鐵礦發生冒頂事故,造成2名礦工死亡,而這一重大事故被隱瞞不報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商洛市安監局負責人昨表示,一定要將瞞報者追查到底,同時要追究事故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礦方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洛南縣安監局局長何先鋒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龍鋼集團木龍溝鐵礦970礦洞28號采礦區礦體已經廢棄,而礦方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和防范標志,事實上仍然在“殘采”。在事故現場查看后,根據礦方的設計圖發現該礦區采空區已經超出設計的高度,石塊至少是從15米多高的天井掉下來的,因此木龍溝鐵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定要追究瞞報者的責任
記者昨日聯系上了商洛市安監局負責人南榮發,他說,事故發生后,安監局調閱了采礦隊的有關資料,該天寧礦業工程有限公司沒有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但持有陜西省建設廳發給的建筑業企業《資格證書》,可以承攬采礦工程。關于事故的調查進展,該負責人說由于礦方找不到當時發生事故的目擊者以及采礦隊的負責人,事故情況目前還沒有進展。關于究竟是采礦隊沒有向礦方報告?芽還是鐵礦故意瞞報?芽該負責人回答,目前他們已經通知礦方,要求讓采礦隊的相關人員盡快返隊配合調查。最后這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起事故肯定是一起典型的瞞報事故且事故重大,調查得出來結論后,根據《礦山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一定要追究瞞報者的相關責任,以及事故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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