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5日電 國家安監總局、教育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加強中小學安全監管。
通知稱,當前中小學安全工作所面臨的形勢相當嚴峻,校園內外還存在不少安全隱患,各類安全事故連續發生。11月18日20時30分左右,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土塘中學初一年級學生在上完晚自習下樓時,因學生擁擠踩踏,發生一起造成6名學生死亡、39名學生受傷的慘痛事故。
11月21日6時40分左右,一輛拉載50名學生和1名搭乘人員的無證華豐牌中巴面包車(核載26人)在從哈爾濱市雙城市周家鎮東躍村蘇家窩棚屯出發,前往周家鎮中心小學途中,途經蘇家窩棚屯小橋右轉時,因超速超載車輛方向失靈,導致車輛向左翻下橋,掉入河溝內,發生一起造成8名小學生死亡,39人受傷(其中重傷7人)的慘痛事故。
通知說,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關心青少年學生的安全健康成長。11月20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陳至立國務委員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會議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以學校安全工作為中心,以加強學校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為重點,明確提出了近期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通知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中小學安全工作納入綜合監管的重要內容,密切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完善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預案,促進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通知強調,要搞好中小學校的安全檢查。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教育、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認真全面排查轄區內中小學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當前,要以預防交通、火災、擁擠踩踏、坍塌、觸電、中毒等事故為重點,開展對中小學校樓梯、樓道、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禮堂、食堂、體育場館、學生宿舍、學校門口交通標識標線、校車或租用車輛車況及駕駛人等設施、設備及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督促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安全應急預案、安全責任制的落實。針對排查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督促整改。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積極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定,依法辦學,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報告制度,定期進行全面排查,一旦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整改。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盡快排除,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加強督導檢查,嚴肅查處事故。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經常性的督導檢查,通過明查暗訪,檢查校園內外的安全工作情況,對因失職瀆職導致發生中小學生傷亡事故的,要堅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相關責任人和學校負責人的責任。
各地教育督導部門應當組織對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學校或家長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按有關規定對車況和駕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并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嚴防租用無證無照的社會車輛。學校還要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要求學生不要乘坐無運營資質、不安全的車輛,確保安全。
通知強調要重視宣傳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學生安全意識。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配合相關部門,督促中小學校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結合中小學教育特點,廣泛宣傳和普及交通、消防等安全基本常識。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在校園內外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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