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職工從2007年元旦起,將和其他行業職工一起分享山東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成果。
12月18日,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上調煤礦井下艱苦崗位的津貼。
我省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包括:井下津貼、班中餐補貼和夜班津貼。井下津貼調整為:井下采掘工每工25-30元,井下輔助工調整為每工15-20元,安檢人員、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井下津貼標準參照井下輔助工標準執行。班中餐補貼調整為每工6-10元。夜班津貼分兩種,前夜班津貼調整為每工8-10元,后夜班補貼調至每工10-12元。
我省要求,各煤炭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井下艱苦崗位津貼的政策規定,切實落實井下人員的相關待遇。實行噸煤工資含量計件制的企業,應結合職工出勤情況,在噸煤工資以外將井下艱苦崗位津貼直接發放到職工個人。
我省同時規定,煤炭企業要結合提高井下艱苦崗位津貼,適當提高井下職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資分配向井下一線職工傾斜,同時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切實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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