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感到震驚的是,中國安監總局在其昨日對外公布的群力煤礦特大事故初步分析結果中指出,駐礦特派員不懂煤礦業務,不能有效對該礦實施監督。
七天前,貴州省畢節地區納雍縣群力煤礦(民營)二采區中部臨時水倉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約五百噸,突出瓦斯量約四點九萬立方米,共造成三十五人死亡和七人受傷。
根據安監總局調查結果,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臨時水倉掘進七米放炮時誘導煤與瓦斯突出。調查同時指出,去年十月二十四日,該礦就曾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但其并未向有關部門上報,也未進行危險性鑒定,更未采取綜合防突措施和進行瓦斯抽放。此外,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以及安全責任的不落實也屬重大問題。
安監總局強調,對已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非突出礦井,即認定其為突出礦井;對已發生過瓦斯動力現象或與突出礦井相鄰的礦井,必須限期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未鑒定之前,一律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管理;對經鑒定新升級為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要按照規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統,完善和更新井下防爆設施設備;達不到以上要求的礦井一律不得生產。
安監總局在其當天對外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指出,煤企井下作業人員過多是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各有關管理部門與監察機構要盡快組織煤企合理確定井下定員,并必須在年內完成。
安監總局強調各監管機構對定員核定工作嚴格把關,提高煤礦準入條件和辦礦標準,對超員或無定員管理組織的煤礦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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