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8人死亡、9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膠濟鐵路動車組撞人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失位(據1月27日《揚子晚報》)。而來自中新社的另一則消息則稱:無資質包工隊違規施工,違反鐵路運營多項規定,導致慘禍發生。
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失位,這是安全盲區。而無資質包工隊違規施工,則非輕飄飄的“安全盲區”就能解釋問題所在。顯然,讓一個完全不夠格的包工頭匆忙組織一批沒有安全培訓資質的工人上崗,是典型的人禍,是事故發生的真正元兇。
在無數安全事件的發生、追查和最后定論中,我們都看到了似曾相識的“事故存在安全盲區”,將事故發生歸咎于不可抗拒的天災,以及相關人員的素質低下。如同流行口號一般的解釋口徑,卻讓人五味雜陳,其內含的理由蒼白無力、責任輕重的邏輯顛倒,以及對深層次災難起源的輕易放過,很難令死難者家屬心悅誠服,更容易導致那只引發事故的“蝴蝶”依然隱藏在大眾視野之外,偷笑著等待下一次扇動引發巨禍的翅膀。
安全盲區與責任盲區,兩個字之差,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性質劃定。安全盲區雖然也是一種人為因素,但更多包含了管理者的疏忽大意、思想認識跟不上形勢變化等責任等級較輕的因素。而責任盲區則明確指向管理者以及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存在行政不作為乃至反作為、嚴重瀆職、對“安全第一”的基本規范任意抹殺等“重責”,其追查下去是否存在幕后交易、利益尋租以及腐敗等涉及刑責范疇的問題,就更需通過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的責任追究鏈條全面啟動,將事實真相查個水落石出。
顯然,對安全盲區與責任盲區的“起點”之爭,關系到整個事件以何種面目呈現于公眾面前;政府監管部門以何種態度對待此事,并采取相應的手段予以調查;媒體輿論以何種路徑對事件進行外圍調查,以正當的報道監督權還民眾完整知情權、參與權;相關責任肇事者應承擔何種后果,接受來自社會輿論監督、民意所向以及政府執法的綜合認定;這一切關系重大,調查方確實應作出明晰厘清,并公開回應民間質疑、輿論所指,讓事件邏輯得以透徹展現,讓官方結論足以權威服人。
當悲劇發生,天人兩隔,對整個事件的前因后果采取怎樣的調查立場及方式,對所有責任人是一個都不放過還是“抓小放大”,都關系到我們這個社會對于生命價值、徹查各類事故從而起到事后威懾與事前預警作用,不讓同類悲劇反復發生等一系列重大價值指向。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在許多重大事故中,天災與人禍往往糾纏在一起,不經過嚴謹調查、科學分析,不采取對真相窮追不舍的為民負責態度,兩者的邊界就殊難分清,寶貴人命就等于白白犧牲,社會依然陷入對生命價值的虛無主義而不可自拔。為了18位死去的兄弟,為了讓遵法守法的信念不至繼續塌落,我們強烈呼吁: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究竟是由安全盲區還是責任盲區而起,進行全面調查,并及時向民眾公布,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