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有關方面獲悉,到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代表們共提交議案462件。其中,安全生產仍是代表們的關注點。在這些議案中,代表們從法律、行政、經濟、機構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記者了解到,代表們所提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議案都是在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后提出的。針對我國街道辦、鄉鎮有安全監管職責,卻無監管權力的情況,張育彪代表與34名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廢除已實施了半個多世紀的《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重新制定新法律界定街道辦工作職責。
任建國等代表建議,針對安全生產、火災、環境污染等重點風險領域,應專設“必須投保責任保險”條款,作為強化高風險行業和地區管理的手段,為群眾提供安全保障,解除企業后顧之憂,減輕政府的壓力。
陳萬志代表建議,將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最高法定刑提高到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或罰金,同時承擔對受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盧亦愚代表建議以政府為主導,建立起現代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各單位人員的交通安全狀態要與該單位的考核掛鉤,各單位負責人應成為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等等。
針對今年初我國南方地區發生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教訓,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也是代表們關注的重點領域。眾多代表建議應急預案須周密論證,加快制定《緊急狀態法》。
在462件議案中,由代表團提出的議案有2件。議案的審議結果和處理情況將在明年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向全體代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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