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4日下午1時30分左右,旬邑縣宋家溝煤礦井下發生一起冒頂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事發后,宋家溝煤礦并未向旬邑縣煤炭工業局和縣安監局報告。事故發生次日,縣煤炭工業局接到群眾舉報前往調查時,煤礦報告,事故僅造成1人受傷,但調查人員還是發現重重疑點。
面對調查煤礦堅決否認有瞞報行為
根據旬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報告,6月15日下午2時40分,旬邑縣煤炭局接到群眾舉報后,組織人員趕往事故現場,對事故經過及原因進行詳細調查。按宋家溝煤礦報告,事故僅造成一人受傷,已送往醫院治療。根據事故發生現場情況,結合了解當時在場相關人員,旬邑縣煤炭局調查人員發現一些可疑之處,并對事故情況進一步調查核實。
6月27日,咸陽市安監局接到群眾舉報,向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咸陽分局發出《關于嚴肅查處旬邑宋家溝煤礦“614”冒頂事故的函》。6月28日,咸陽市煤炭工業局派員前往旬邑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查看現場、個別談話及電話咨詢等形式進行調查取證,查看煤礦職工工資表、考勤表、井下工人入坑登記表等,并前往醫院了解傷者情況。經過三天調查,調查組一致認為宋家溝煤礦有瞞報事故的可能,但礦方態度堅決,始終表示根本沒有瞞報行為。
安監局表示礦上主要領導要負刑事責任
7月1日上午,應陜西煤監局咸陽分局的要求,宋家溝煤礦主要負責人前往該局,專門匯報案件情況,并承認舉報情況屬實。
據悉,宋家溝煤礦“614”冒頂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死亡的3人分別是李紅依,男,現年30歲,井下放炮員,山東棗莊人;陳迪發,男,現年43歲,井下放炮員,山東臨沂人;王繼軍,男,現年36歲,井下支架工,山東棗莊人。受傷者1人為劉時軍,男,現年45歲,打眼工,山東臨沂人,已于6月19日出院。煤礦也承認事發后有瞞報行為。獲悉真實情況后,陜西煤監局咸陽分局、咸陽市煤炭工業局、咸陽市安監局、咸陽市檢察院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于當天前往旬邑處理宋家溝煤礦“614”冒頂事故。
昨日,咸陽市安監局局長梁達表示,按照要求,煤礦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向當地政府具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反映情況,宋家溝煤礦的行為已構成事故瞞報,性質比較嚴重,可能有15人要承擔行政領導責任,礦上主要領導要負刑事責任。
陜西煤監局咸陽分局局長樊西洋表示,目前調查已結束,并將處理意見向上級做了匯報。他透露,“處理結果比往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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